廖永
器物類 - 商業財產
碑碣拓本
1870~1870
寬:55 x 高:106 (cm)
原碑尺寸(寬):54.50 , 原碑尺寸(高):106.00 , 原碑尺寸(厚):0.00
採拓
登錄號:19580010904
本物件為西元1870年(同治9年)彰化養濟院合議置買菜園三坵,收租充為配祀清明、中元二節費用,勒石為記。
養濟院是收容鰥寡孤獨的窮人和乞丐的場所,為清代臺灣社會救濟事業。養濟院作為慈善機構,兼有居養和安濟兩大職責,主要收養老疾孤窮之人,對入院的人由官府撥給錢米供養。清領時代彰化縣城有四大慈善機構,一是養濟院,二為 留養局,三為育嬰堂,四是善養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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